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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
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赵洪祝同志在绍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www.shaoxing.com.cn 绍兴网  2007-05-02 06:50

  连日来,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通过专题学习会、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赵洪祝同志在绍兴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家表示,要结合绍兴实际,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保证。

    市公安局提出,要紧紧围绕“重创新促发展、重民生促和谐”的工作基调,不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真正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要切实抓好维稳措施落实,全力营造稳定和谐的政治环境;不断强化打击整治工作,全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努力夯实基层基础,深入开展“三基”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网络;全面提升执法工作水平,全力提高办案质量,强化执法为民的理念,努力创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努力抓好队伍教育管理,全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树立良好警风,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为提高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提供可靠保证,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实现全面创新是推进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有力保障,在实际工作中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据悉,全市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和司法调解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全力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落实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充分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努力形成沟通顺畅、配合有力、运行高效的执行工作格局。同时,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巩固和发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成果,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重视民生、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以良好的作风服务群众,取信于民,树立法院队伍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全市检察干警要全面创新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基础上,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着力点,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着力在“四个统筹推进”上下功夫,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与参与平安绍兴建设、加强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坚决惩治与积极预防腐败犯罪统筹推进,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资源环境统筹推进,强化诉讼监督与协调群众利益诉求统筹推进,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来源: 绍兴网_绍兴日报 作者: 赵擎 干政 编辑: 樊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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