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9日经表决决定,免去高强的卫生部部长职务,任命陈竺为卫生部部长,高强任卫生部副部长,免去陈竺的中国科学院副院长职务。(见6月30日《大河报》)
陈竺任卫生部部长,是改革开放29年来,中国首位出任国务院组成部门正职的无党派人士,自然引起了关注,但最让人关注的,是高强被免去卫生部部长职务,担任副部长。
高强2005年4月被任命为卫生部部长,2年多来,做出了不少成绩,如现在正在进行的医疗改革,他做出了不少努力。可就是这样一个没有重大失职行为的干部,却从政府部长变为副部长,这有点让人出乎意料。这在中国还不多见,尤其是在高级干部中更不多见。
这一任命为当前干部能上能下拓宽了领域。在实践中,干部多是“上”,很少“下”。就是并不多的“下”来的干部,也是在工作上造成重大失误的干部,这使不少干部产生了“不到年龄不退休,不犯错误不让位”的错误认识。其实“下”的干部不一定就是犯错误的干部,有很多情况,如一些干部工作平庸,没有做出很大的实绩,有的是组织在对干部的考察中,发现另一些干部更能适合这个工作岗位,有的是出于工作的全局需要等等。高强这次被免去卫生部部长,显然不属于前者,而是中央从推进民主、扩大改革等多方考虑,才这么任命的。
我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都为各种情况的干部能上能下创造了法律制度。近年来,宣传中经常出现的“能者上,庸者下”,“优胜劣汰”等提法无形中使人们理解的“上者”皆为能人、优者,“下者”全是庸人、劣者,于是一些干部产生“恐下”心理,甚至千方百计不下。我们在用人上,也还没有形成真正下的机制,使一些地方在干部能上能下上步伐迈得不大。
现在,高强由任卫生部部长改任卫生部副部长,为我们干部能上能下做好了样板。一个部级干部能任卫生部副职,那么其他干部为什么就不能?希望高强这次任职,能为各地干部能上能下带来一股强劲的动力,改变人们的一些错误认识,在干部能上能下上形成真正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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