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诸暨市区的宣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十几年前买的一套房子,到现在房产证还没个着落,前几年房价上涨的时候他想把它卖了换套新的,但由于没有房产证,房子根本就没办法脱手。
据宣先生讲,他在1995年的时候,买了诸暨某房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位于诸暨市区人民南路的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合同上写明房子实际面积111.3m2,一次性付购房款153,937.73元。宣先生心想自己买的是现房,并且签了合同,付清了房款,办房产证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没想到的是,一段时间以后,开发商却通知宣先生,经过测量,宣先生的那套面积应该是113.5m2,所以要办房产证的话,必须补交那2.2m2的差价。宣先生认为自己买的是现房,在签购房合同之前,房子到底有多少面积房产公司应该早已清楚,所以应当以合同所注明的为准。他认为这个差价不合理,所以一直没交。就这样,他的房产证也就一直拖着没办下来。
前天,记者就此事向诸暨市房地产管理处的有关工作人员作了咨询。该工作人员表示,房子办房产证时的实际面积当以房管处下属的测绘部门实际测量为准,既不是开发商说了算,也不是个人说了算。并且根据有关法律,若发生房地产的购房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分两种处理:一、面积误差的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二、面积误差超过3%的,所超出部分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购房者所有。所以像宣先生这样的情况,还是应以房管处经过测量的实际面积为准,如果与购房合同有误差,再依据有关法律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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