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在公司干得好好的,劳动合同也是一年一年签。但眼看到了快退休的年龄,前段时间公司却突然告知不再与之签合同了。9日商报“维权直通车”开到新昌后,市民老章赶来反映了这个问题。
老章今年56岁,在新昌一家制药公司上班,已经干了7年。老章说虽然他工资不高,但他一直觉得自己的工作挺稳定的,虽然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只是上月底,他却突然接到通知,说明年公司将不再和他签订合同,原因是他的工作岗位公司明年将不再设立了。
难道自己马上就要失业了吗?老章不知所措,希望记者能帮忙打听打听自己该怎么做。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浙江啸天律师事务所的顾东明律师。顾律师表示企业此举是为了规避与劳动者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所以选择了提前“裁员”。因为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十年或十年以上的员工,除劳动者提出要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顾律师认为,从目前的情况看,老章只能按照规定拿到经济补偿金。
“有不少企业都在采取提前‘裁员’的措施来规避风险,但我个人认为这是值得大家深思的。”顾律师说,虽然企业的这种做法是合法的,但却欠缺了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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