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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扔下一屁股债跑了 欠下的4万元材料款向谁要?

www.shaoxing.com.cn 绍兴网  2007-12-12 08:48

    “本想赚点小钱,回老家好好过个年了,但现在1万多块钱收不进来,我真的很心痛啊!”近日,在柯桥做五金生意的高先生给商报热线88652000打来电话称,柯桥一家装修公司的“包工头”在“聚贤花园”小区附近的几家材料店里购买了4万多元钱的装潢材料,但货款没付清人就不见了,他希望记者能帮忙要回这笔钱。

    “项目经理”扔下欠债跑了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高先生位于柯桥“聚贤花园”小区附近的那家材料店。高先生称,这名欠货款的“包工头”姓李,来自安徽。他在“聚贤花园”附近多家材料店里都有欠款,初步估计在4万元以上。

    据了解,今年下半年开始,李某承包了多起“聚贤花园”内居民的住宅装潢工程。不过,这些工程多从绍兴县易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天”公司)转包过来。据高先生介绍,李某在装潢住宅时,以欠款的形式多次从他们这些材料店里拿货,瓷砖、黄沙、铝合金等都有。

    李某拿货时,自称他是“易天”公司的项目经理,还出示了一张“易天”的名片。双方本来约定工程完工后,货款一起结清。但最近,高先生打算回老家去催款时,才发现李某人不见了,电话也无人接听。于是,周围的材料商们纷纷认为,这个包工头为了躲避货款,跑掉了。

    不是自己的员工不负责?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绍兴县易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此,该公司老总易强解释说,李某名片上的抬头可以随便印,实际上“易天”公司并没有与李某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另外,“易天”公司与李某是包工承揽的关系,所有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材料款早已一起支付给李某了。所以,高先生他们的材料购销单上,签的都是李某的名字,没有“易天”的签名。因此,“易天”不会支付高先生他们的材料款。

    听了易总的解释后,高先生一群人们十分失望。但他们心里还是有个疑问,既然这些工程都是“易天”公司承接来的,姓李的又自称是该公司的项目经理,难道装饰公司就一点都不用承担责任吗?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成为关键

    记者随后又咨询了法律界有关人士。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陈海滨律师认为,此事的关键是要弄清楚“易天”公司是否与李某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存在劳动关系,‘易天’公司就应当对欠款负责,否则这笔款项就与‘易天’公司无关,只是李某的个人债务。”

    但陈律师同时也指出,在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因李某的行为,使高先生有充足的理由相信李某是公司的员工,这样就构成法律上的“表见代理”关系,公司仍然要承担责任。“但从高先生所说抬头、名片、签名等各种证据来看,构成‘表见代理’的可能性不大。”所以,他建议高先生先通过法律渠道弄清“易天”公司是否与李某存在劳动关系,在此基础上“讨欠”才会更有底气。


来源: 绍兴网—天天商报 作者: 见习记者 严越峰 裴金红 编辑: 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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