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市民王先生到市内一家酒店参加培训班,把车子停在该酒店的停车场,岂料等他去开车时发现车身上多了一道刮痕。王先生认为酒店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但酒店却认为这道刮痕并非在停车场内造成,拒绝了王先生的要求。王先生遂打电话向本报投诉,对此律师认为,除非酒店能证明刮痕不是车子在其停车场停放期间产生的,否则责任应在酒店一方。
据王先生告知,上月中旬他开车到该酒店参加一个培训班,车子在楼下停车场停了一个上午。中午时分他去开车时,发现车身上多了一道刮痕,车漆也掉了一块。“那天早上我刚好洗过车,当时没有发现这道伤痕,我断定这刮痕是在酒店停车场里造成的。”当时王先生马上叫来了酒店保安和值班经理,但值班经理却对他爱理不理,随后他向工商部门作了投诉。工商执法人员到场后,要求观看酒店的监控录像,但由于录像非常模糊,没能看清当时的情景。
“他们不但推卸责任,态度还很差,连起码的安慰都没有。”王先生说,其实车子的损失他可以找保险公司赔偿,只要酒店态度积极一点,帮他出示一下有关证明就好。
记者电话联系了该酒店,酒店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证实,王先生的车的确停在酒店停车场,但根据车子伤痕判断这不是在酒店停车场内造成的。何况,停车场内有保安值勤,如果车子发生碰撞,保安肯定会发现的。“我们认为这道刮痕并不是在停车场内造成的,王先生也拿不出证据,所以我们不应该承担责任,也不能帮他出示相关证明。”对于王先生所说酒店态度很差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从事情发生开始,酒店工作人员就和王先生交谈了两个多小时,不存在对他爱理不理的情况,“我们是从事服务业的,服务态度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
消费者拿不出证据,那责任到底该由谁来负呢?对此,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的何律师认为,由于刮痕是客观存在的,除非酒店能证明这不是在酒店停车场内造成的,否则责任应该由酒店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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