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非法游医李泽成在袍江新区开有一家非法诊所,今年3月份李在为老乡王某治疗感冒挂盐水时,导致王某死亡,李为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整……”昨天,绍兴市卫生部门公布2007年度绍兴市“十大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提醒市民在进行医疗、美容、食品等方面消费时,要懂得对人身和合法利益的自我保护。
非法行医案件3起:李泽成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姚宗志非法行医案、马中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
在农村,非法行医依然是个老大难问题。在卫生部门公布的绍兴市2007年“十大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中,非法行医的案件就占了3起。这些黑诊所大多位于农村或者是城乡接合部,他们的服务对象多以农民及民工为主。虽然收费便宜,但是这些黑诊所的卫生状况及医疗设备都十分简陋,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案例:河南籍游医李泽成在袍江新区开有一家非法诊所。今年3月30日上午8时许,河南人王某因为感冒到老乡李泽成处挂盐水,李即开出药方。王某在上午挂了两瓶盐水后又于下午挂了一瓶,然而,挂到傍晚5时许,王某突感身体不适,并伴有呕吐、痉挛等症状,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警方审查,今年40岁的嫌犯李泽成是河南固始县人,在老家仅学过一些医学常识,并无医生执业资格,来绍兴后经常托老乡买一些药品,私自给周围认识的同乡看病,并多次非法行医牟取钱财。李泽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整。
食物中毒案件4起:新昌南岩机电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日发酒店食物中毒肇事案、浙江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食物中毒肇事案、上虞中瑞塑胶有限公司食物中毒肇事案、鲍勇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案
食物中毒一直是卫生部门检查的重点,但总有人不按照相关规定办事,因此食物中毒案件时有发生。卫生部门为此逐步推出了“笑脸政策”,对于卫生条件好的餐厅悬挂“笑脸标识”,卫生条件差的餐厅悬挂“哭脸标识”,消费者可以依据该标识作出就餐选择。同时,卫生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外就餐时一定要注意自我保护,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刻与当地卫生部门联系。
职业病案件两起:邵培尧违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案、亿品(绍兴)文教用品制造有限公司违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案
职业病是近年来绍兴卫生部门十分重视的管理监督内容之一,要求化工、医药等“危险”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对职工进行体检和职业病防治。但一些企业却对卫生部门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导致一些高危岗位的职工遭受职业病危害。
未经批准销售进口化妆品案件1起:诸暨某百货商场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案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口化妆品销售必须经过批准和检验,只有合格才能上柜销售。但一些商场为了牟取暴利,常常销售一些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给消费者带来“隐患”。
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特别是进口化妆品时一定要谨慎,不能被精美的化妆品外包装及广告所蒙蔽,在购买时一定要认真查看化妆品的标识,要求经销商出示进货凭证并开具正式发票,发现质量等问题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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