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柯桥街道福年花园王女士来电:2003年7月份,我向房地产公司购买了这里的商品房,入住到2007年初我们的物业管理费和拆迁户是一样的。现在小区内50%的人家都有了车子,最近物业公司制定的收费标准我们不能理解,购房户每年要交600元的物管费,而拆迁户一年只收120元,现在大家都是居民了,为什么我们要多付几倍的钱?
福年花园物业公司杨经理答:今年我们对有车子的住户的物管费作了调整,按照物价局的收费标准是每月80元到100元,但是我们小区收50元,购房户全年是600元,拆迁户每户120元,不足部分由村级经济合作社来出,我们签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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