袍江新区葛女士来电:去年8月,我在袍江新区一家纺织厂内租了一间房子,面积35平方米,月租金1200元,租期两年。当时一次性缴款2.8万元,优惠800元,并签订了租房合同。这间房子我是用来开小卖部的,目前生意不好,赚的钱还不够房租,现在不想租了可不可以退租金?
绍兴中圣律师事务所何律师回答:从法律角度来讲,签订了租房合同,要按合同条款来履行。合同使双方有了约束,如终止合同,承租人要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葛女士实在不想把房子租下去,只有通过双方协调来解决,可以适当补偿出租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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