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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的中小企业将享受通关便利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实施
海关建议:如果你的企业已经满足晋级的基本标准,请及时向海关提出申请

www.shaoxing.com.cn 绍兴网  2008-02-28 07:11

    今年4月1日开始,我市上年度进出口总额达到50万美元的中小企业都可以向海关申请成为A类企业,海关对于企业申请A类企业的“门槛”大大降低,从原先的100万美元下降到50万美元。这意味着许多中小企业从此也能享受到通关便利了。

    记者从绍兴海关了解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已出台,并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海关总署自1999年6月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制度以来,第一次对《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新《办法》与原制度相比有两个显著变化。首先是增加了企业类别,在原有的ABCD四个管理类别的基础上,增加了AA类管理类别,AA类企业与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第二个显著变化是,该办法扩大了企业分类管理的适用范围,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基础上,增加了报关企业。

    另外,新办法的出台调整了申请A类企业的“硬指标”,将上年进出口总额从100万美元下调为50万美元。据绍兴海关统计,目前全市有2673家企业符合A类企业评选标准,为此海关建议:如果你的企业已经满足晋级的基本标准,请及时向海关提出申请,以便尽早享受到相应的便捷优惠措施。

    虽然新《办法》在基本评定条件上有所下降,但对企业的诚信守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等内容都被纳入了评定条件。


来源: 绍兴网-天天商报 作者: 记者 章唯艰 编辑: 季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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