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 回 首 页 | 新 闻 中 心 | 绍 兴 网 视 | 生 活 资 讯  
绍兴要闻 | 视觉绍兴 | 天下经纬 | 我要生活 | 图片新闻
新闻搜索
高级搜索
图片新闻
更多

情系灾区奉献爱心

开业不到一年,消防演习已两次

伸出援手推一把

一早从诸暨赶来 就为献血过生日
首页 >> 新闻中心>>天下经纬>>时评  
时评
 
工资集体协商能走多远

www.shaoxing.com.cn 绍兴网  2008-06-15 16:45

  福建省有关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省生产经营正常的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其他企业通过区域或行业性的工资协商予以覆盖。该省有关部门表示,将推动企业和工会组织通过平等协商自主调整劳动关系,指导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根据企业效益、当地及本行业工资水平等因素,参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 ,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推行,的确令人期待。人们现在担心的是,在当前劳资双方博弈失衡的格局之下,如果不通过制度建立对这种“失衡”予以纠正,如果没有“守夜人”为处于弱势和依附状态的劳方撑腰,如果劳资双方没有一个平等的对话机制和博弈平台,那么所谓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推行便无异于一场“与虎谋皮”的游戏。

    以经济发展和劳动保障水平较高的广东为例,该省去年提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但却因为遇到不少现实阻力而举步维艰。这种阻力主要体现在“四不”上:即企业不愿谈,担心工资协商会损害企业利益;职工不敢谈,担心提出协商要求会被企业解雇;职工对相关工资法规政策不熟悉,不会谈;工会组织不健全,不能谈。

    上述所谓的“四不”,根本在于劳资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劳资双方博弈力量的不对称。这种“制度失灵”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比如,去年因出现持续高温天气,国家四部委曾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对高温环境作业工人发放津贴,但有调查表明,超过八成的劳动者并没有享受到这一政策。而现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推行,其实也面临着如“高温津贴”一样的困局。

    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课题是,公共管理部门应真正担当起职工“守夜人”的角色,尽快弥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行中的“权责对应”的公平支点,努力解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方的后顾之忧,力争使《劳动合同法》等制度设计和配套措施及时跟进落实,使劳方和资方形成一个良性谈判和利益博弈的“天平效应”。只有这样,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才能切实推进,才能达到一种劳资双方良性互动中的理想与现实的相对平衡。


来源: 中国信息报 作者: 石子砚 编辑: 徐勇

 

相关稿件
 
 
      最新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匿名发表
  未注册用户发表时也可输入昵称,密码留空即可
  如果您是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在下面输入有效的用户名密码
    昵  称:
    密  码:
关于绍兴网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浙新办[2006]22号 浙ICP备06037124号
绍兴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