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加入本联盟的成员,应按本规约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责任,如违反本规约,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作关系,取消其“万商联盟”会员资格,并拒绝其再参加本联盟的活动;同时,违约会员不得再以“万商联盟”会员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和宣传;
2、凡加入本联盟的成员,如因自己的行为给甲方或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害(包括并不仅限于财产损害、名誉损害等),应承担赔偿的责任。